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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无个人破产制度?自然人能申请破产吗?(中国个人有破产保护吗)

日期:2023-08-28类型:升博体育下载

  王欣新:宣告民法的修正应引入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

  中国时代周刊记者:周群峰

  发于2023.8.28总第1106期《中国时代周刊》杂志

  三年前的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对个人宣告破产条例》。今年6月,深圳中级人民高等法院宣告民法庭裁定我省西北部首宗对个人宣告破产重整案执行完毕,这意味着深圳在为全省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探路各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早在1986年,我省就出台了《民营企业宣告民法(试行)》,20年后,正式制订出台了《民营企业宣告民法》。但至今,我省仍未出台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因此这部《民营企业宣告民法》也被戏称为“半部宣告民法”。

  我省西北部因何长期没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允许对个人宣告破产是否会纵容“老赖”敛财债,这些议题一直都备受热议。

  针对诸多难题,全省人大财经委《民营企业宣告民法》起草工作组和修正工作组成员,*高人民高等法院《民营企业宣告民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宣告民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接受了《中国时代周刊》专访。

  “瘸腿的宣告民法”中国时代周刊:《民营企业宣告民法》已颁布16年,而在国家方面上,个破管理制度因何长期处于缺位状态?王欣新:宣告破产是市场经济主体在竞争规律的优胜劣汰之下,必然发生的社会风气现象,是计划经济市场化、法治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我省西北部的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长期缺位,主要与历史上“父债子还”等传统观念和旧计划经济遗留下的许多错误认识有关,如有些人认为宣告破产是与社会风气主义性质相背离的。

  《民营企业宣告民法》颁布至今,这种错误认识虽然已大为消弱,但仍有不少人对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抱消极看法,尤其是因对对个人宣告破产缺乏正确认知,持抵制乃至反对态度。即便是在法律条文界,不熟悉宣告民法的人也可能存在“宣告破产是否会产生黑吃黑”等疑虑和模糊认识。

  还有的人认为,我们现在制订对个人宣告民法的社会风气服务设施管理制度不完善,所以不主张尽快法律条文。服务设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要考虑法律条文的时代背景的。1986年,我省颁布《民营企业宣告民法(试行)》时,当时的社会风气服务设施管理制度的确不完善。2006年制订《民营企业宣告民法》时,由于此前颁布的《民营企业宣告民法(试行)》受到计划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在其实行中也未能创建起较为完善的市场化、法治化社会风气服务设施管理制度,所以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也未能列入新的法律条文之中。

  如今,《民营企业宣告民法》已经实行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宣告破产审判实战经验。经过多年化解“执行难”的努力,我省执行中的查控个人财产、防止黑吃黑等措施以及对失信人的惩处管理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了。对个人存款账户的实名制、个人财产登记等管理制度的创建与完善,使化解对个人宣告破产中的黑吃黑等难题已有较好的管理制度基础,对个人宣告破产法律条文实际已经具备了制订和实行的社会风气基础和管理制度确保。中国时代周刊:我省西北部一直没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这会带来什么影响?王欣新: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创建,对我省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确保与促进作用。中央一直强调要保护民营创业者的正当权益,民营创业者与一般公民的区别就在于民营创业者创建了民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进而为社会风气创造财富。保护民营创业者群体的关键,就是要为他们的民营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条文确保。

  现在我们有了《民营企业宣告民法》,但还没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这就意味着在宣告民法方面上,我们可以通过《民营企业宣告民法》的重整管理制度挽回身处困境的民营企业,但却挽回不了民营创业者。

  目前在民营民营企业的经营中,民营企业的贷款、对外经济活动等,往往都需要老板乃至其亲朋好友以对个人名义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物权担保等信用支撑。一旦民营企业陷入负债困境,老板也会同时陷入宣告破产状态。

  民营企业的背后是民营创业者,如果没挽回民营创业者的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民营企业的宣告破产也往往难以顺利进行。救不了自己的民营创业者,对及时挽回民营企业也不会有多少积极性。这也正是为什么有了民营企业重整挽回管理制度,但陷于负债绝境的许多民营创业者还不得不跑路甚至跳楼。

  所以仅有民营企业宣告破产的宣告民法,是一个“瘸腿的宣告民法”,无法全面、彻底地化解市场主体的规范退出和挽回保护难题。如果我们在对个人宣告民法各方面长期没突破的话,改革、开放的深度进行就会受到不利影响。要充分调动民营创业者和对个人的社会风气财富创造能量,就必须将民营企业和对个人都列入到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保护下,为创业、创新与竞争、发展,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支撑、风险控制和社会风气确保。中国时代周刊:为什么很多国家是先有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后有民营企业宣告破产管理制度,而我省西北部是先有民营企业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延至当下才开始探索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王欣新: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早是在古罗马简单商品经济下开始萌芽的。从历史发展的脉络看,*先出现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是自然人身份的商人,然后社会风气上才出现民营企业,出现法人管理制度。与此相应,宣告破产管理制度也就必然会*先适用于对个人,然后再适用于此后产生的民营企业。

  我省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历史很短,*早是在清朝末年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实行计划计划经济,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对个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所以不存在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生存空间。在改革开放确立市场计划经济之后,我省经济中面临的突出难题是民营企业而非对个人的宣告破产,所以自然也就先制订了民营企业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如今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及时创建起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对我省市场计划经济和法律条文体系的完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有利于压制敛财债中国时代周刊:在许多人的认知中,允许对个人宣告破产就是鼓励“欠债不还”。对此,你怎么看?王欣新:这种理解是对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误解。对个人宣告破产中抗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要救济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借款人,并确保对债务人的公平清偿。在宣告破产程序中,并非所有的借款人、所有的负债都可以无条件获得抗辩。例如,许多人因赌博、奢侈消费等犯罪行为负债,许多借款人存在故意违反宣告破产义务的犯罪行为,如隐匿、转移、毁坏个人财产等,他们如申请负债抗辩都是不会被批准的。中国时代周刊:推行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对压制敛财债犯罪行为会起到什么作用?王欣新:在宣告民法制订颁布前,债务人要追债,只能在借款人外部查找个人财产,难以进入其内部追查,无法掌握借款人真实的资产负债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和经营情况。

  有了宣告民法,借款人进入宣告破产程序后,其经营管理、个人财产处分等权利均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管理人接管,其资产负债与财务状况等都要被审查,借款人在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债务人利益的犯罪行为可以被依法撤销、追回个人财产,从而*大程度地防止借款人黑吃黑,使债务人得到公平偿还。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在压制敛财债各方面的功能也是如此,而且效果更为突出。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是创建在诚实守信、清偿负债的基础之上的,那些恶意黑吃黑的“老赖”是不受这项管理制度保护的。中国时代周刊:今后,在压制敛财债各方面,法律条文还需如何完善?王欣新:在《民营企业宣告民法》《民法》等法律条文中,对许多欺诈黑吃黑犯罪行为做出了处罚明确规定,但有些明确规定尤其是《民法》的明确规定,仍缺乏从宣告民法角度审视的针对性,宣告民法实行中可能产生需要处罚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衔接不够,并且往往没明确明确规定自然人宣告破产犯罪难题。

  在《民法》各方面完善对宣告破产犯罪的明确规定,应当吸取宣告民法专家的意见。因为在借款人宣告破产情况下可能产生哪些犯罪犯罪行为,民法专家可能了解得并不全面,尤其是有些个人财产处分犯罪行为在借款人未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可能是合法的,而在宣告破产的特定情况下则构成犯罪。

  在压制敛财债各方面,民事、刑事手段要同时并举,既要确保债务人的利益,不能让犯罪人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也不能让犯罪人的宣告破产犯罪犯罪行为逃脱民法的制裁。在当前宣告破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要想追究违法者的宣告破产犯罪刑事责任,是存在法律条文漏洞和相当难度的。这一难题必须在对个人宣告破产法律条文的过程中予以充分重视,得到真正化解。

  宣告民法修正

  应充分借鉴深圳的个破实战经验中国时代周刊:我省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选择以深圳作为试点工作,你觉得有哪些考量?王欣新:首先,深圳特区享有中央赋予的特区法律条文权,可以直接制订深圳特区的对个人宣告破产条例,以名正言顺地实现对对个人宣告破产的法律条文调整,这是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优势;其次,深圳是我省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市场化、法治化的工作整体上做得比较好,相比许多受计划经济观念影响较大的地方,在深圳试点工作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更易为人们所接受;再次,深圳高等法院的宣告破产审判工作做得比较好,早在1993年,深圳高等法院就设立了全省高等法院中的**个宣告破产审判庭,2019年,深圳高等法院又在全省首个成立了专业化的宣告民法庭,深圳高等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宣告破产刑事案件审判审理实战经验,具有试点工作对个人宣告破产的优势条件。中国时代周刊:深圳个破试点工作面临的主要阻力是什么?王欣新:目前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仅在深圳一地试点工作,没在全省更大范围内展开。在同一个国家里,有的地方有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有的地方没,这就可能会出现在法律条文适用上的选择性和法律条文冲突难题,深圳高等法院所作出的对个人宣告破产裁定有时在外地就可能得不到充分的认可和协助。

  对深圳的个破试点工作*好的支持方式,就是尽快创建起全省性的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这样就可突破地域限制,使全省得到宣告民法的统一调整。当然,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深圳个破条例颁布两年多了,我希望深圳宣告民法庭在办理个破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吸取实战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在国家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法律条文时提供更多的实战经验和建议。中国时代周刊:近年来,有很多地方也通过相关措施来化解对个人负债难题,这和深圳的个破试点工作有何差异?王欣新:近年来,在浙江、山东、江苏、广东等多个省份,许多地方高等法院在*高法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对个人负债清扫的方式来化解对个人负债清偿难题。温州的一个刑事案件还被部分媒体解读为“全省首例对个人宣告破产刑事案件”,但这种表述是不够准确的。因为目前我省还没全省性的对个人宣告民法,对深圳以外地区的高等法院所进行的对个人负债清扫刑事案件因缺乏法律条文依据,是不能称之为借款人对个人宣告破产刑事案件的。

  实践中对个人负债清扫的法律条文性质是一种执行和解,目的是在目前没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下,通过类似宣告破产程序的处理,取得与对个人宣告破产相似的社会风气法律条文效果,化解相关的社会风气难题,这是值得鼓励的。对个人负债清扫的许多具体做法也值得进行实战经验总结,可以为下一步国家制订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中国时代周刊:深圳和国内多地都已在探索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对个人负债化解,你是否认为,创建全省性个破管理制度的时机已日趋成熟?王欣新:现在《民营企业宣告民法》已实行十多年了,特别是对借款人的个人财产查控、失信犯罪行为的约束等各方面,我们已经有了很多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难题已基本化解。此外,近年来,很多人已对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正是基于此,2019年中央就要求深圳探索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目的就是取得实战经验后在全省方面加以推广。

  目前,对个人宣告破产的法律条文作为单独的法律条文案还没被列入全省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条文规划。但是近年来,希望在《民营企业宣告民法》的修正中加入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社会风气呼声越来越高。根据全省人大《民营企业宣告民法》实行情况评估显示,近80%的受访者认为非常有必要或是较为有必要在宣告民法的修正中引入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

  全省人大财经委已经成立《民营企业宣告民法》修正起草组,很多法学界人士期待在《民营企业宣告民法》修正时,可以把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的内容明确规定入该法,借此渠道化解对个人宣告破产法律条文难题。

  鉴于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的重要社会风气意义及调整作用,特别是深圳个破试点工作的效果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我希望,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能够在社会风气各个方面破除旧观念的影响,得到充分的理解与支持,早日列入宣告民法修正增加的内容中。中国时代周刊:对个人宣告破产法律条文在我省还属于新生事物,涉及面也非常广。未来修订时,从法律条文技术上应该注意什么?王欣新:宣告民法属于实体法与程序法密切结合的法律条文,内容繁多,具有很强的实操需求,客观上讲应是法律条文条文较多的法律条文。如美国宣告民法的条文有1000多条,法国有600多条,德国有300多条。虽然,法律条文质量的优劣与条文数量多少之间没绝对的关联,但如果法律条文的条文数量与其承担的社会风气调整任务不相匹配,内容过于笼统宽泛,法官审理刑事案件时就会缺乏具体指引和规范。

  法律条文是为了化解社会风气难题的,我们不能让法官在宣告破产审判中去猜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本意,不能让下级高等法院遇到刑事案件总不断的向上级高等法院乃至*高高等法院去请示汇报。我省现行《民营企业宣告民法》仅有136条,在法律条文修正过程中,不仅要对原有明确规定予以完善,还需要创建一系列如关联民营企业宣告破产管理制度、跨境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小微民营企业宣告破产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在内的各种新管理制度,因此有必要较大幅度地增加法律条文条文,以确保宣告破产审判的顺利进行。

  当然,在法律条文过程中,法律条文草案的内容越复杂,参与法律条文的诸多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不同观点也会更多,以致可能影响法律条文进度。所以,我认为应将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重点放在重要的原则性、实体性难题上,放在与当事人重要权益密切相关的难题上,而将许多相对简单的程序性、操作性难题适当简化,交由司法解释详细明确规定。这既有助于避开无益争议,体现出专业法律条文的需要,也不至影响包括对个人宣告破产内容的法律条文能够及时通过与实行。

  同时,在法律条文时要充分借鉴境外的先进实战经验,借鉴《民营企业宣告民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对个人宣告破产条例》实行中所积累的实战经验,尤其是要充分考虑我省的国情,制订出既能够符合宣告民法基本原则,又能顺利得到实行的对个人宣告破产管理制度。

  《中国时代周刊》2023年第32期

  声明:刊用《中国时代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编辑:邵婉云】